〈北部〉竹東走了垃圾來底渣 遭批恐污染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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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孟尚/竹東報導〕新竹縣副縣長楊文科上週宣示竹東垃圾山開始清運,縣府也在本週和竹東鎮公所達成回運焚化爐底渣的口頭協議,前縣議員周江杰昨天對此在臉書上批評「垃圾山就要變身底渣山!」還質疑底渣可以直接放在水源區?

縣府環保局表示,底渣暫置是權宜之計,底渣再利用產品原本就可作為掩埋場的中間覆土,所以選取掩埋場作為暫置處並無不妥。

針對底渣運回竹東,周江杰在臉書貼文質疑:「不要只是上下二塊帆布,加上床墊壓一壓。按規定,連底渣再利用的產品都不能用在水源區,底渣可以直接放在這裡?這種神邏輯我也是暈了!是說反正喝水的是新竹、竹北人嗎?」

環保局表示,自去年九月起即積極與北部縣市接洽,並和掩埋場在地民眾溝通,今年六月總算有突破性的進展,得到台北市明確回應同意代燒垃圾,但以回運底渣再利用作為互惠條件。

環保局表示,試行底渣壓製水泥磚推廣,確認底渣循此製程去化的可行性後,除能有效去化掩埋場堆置的垃圾,也將是新竹縣與外縣市互惠互利的契機。

環保局強調,底渣是資源化產物,廣加利用可減輕土石粒料資源損耗及通暢垃圾處理管道,一舉數得。

環保局指出,竹東鎮垃圾掩埋場興建於民國六十五年,是合格的衛生掩埋場,竹東鎮全鎮於九十三年被經濟部公告劃入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底渣暫置是權宜之計,原本底渣再利用產品就可作為掩埋場的中間覆土,所以選取掩埋場作為暫置處並無不妥,後續針對底渣再利用產品將以添加至水泥製品作為妥善去化管道。

楊文科說,請竹東鎮公所覓地暫貯底渣,只是過渡期間作法,公所已與縣府達成共識,同意暫時堆置底渣,縣府也將持續清運堆置的垃圾。

周江杰認為,如果環保署焚化爐底渣再利用管理辦法,沒有把水源保護區的禁用規定拿掉,新竹縣本身是不太可能自己去化這些底渣的。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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