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利剪刺殺前妻+獨子 辯「懷疑他們亂倫」…檢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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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殺,互砍,殺人,家暴。(圖/視覺中國CFP)

▲黃男懷疑前妻與子亂倫,竟持利剪猛刺2人喉頭,痛下殺手。示意圖。(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戶籍在台中的63歲男子黃證庭,懷疑住在苗栗竹南的前妻與兒子發生亂倫,今年5月初持利剪朝他們猛刺,造成2人傷重身亡。苗栗檢方偵結,認為黃男犯案後毫無悔意,手段凶殘,依殺人罪將他起訴並求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黃男與吳姓前妻(58歲)20年前因家暴離婚,獨子(33歲)由前妻撫養長大,雙方從未再見面,也未曾聯絡,直到3年前黃男的大哥娶媳婦,雙方才在婚宴上巧遇,並互相留下聯絡電話。今年2月間黃男工作不順利,投靠居住在竹南的前妻和兒子。

期間黃男懷疑前妻與兒子發生亂倫,黃男自稱多次見到前妻洗澡時,兒子進入浴室;半夜起床上廁所,又看見前妻衣衫不整,手拿著內衣從兒子房間走出來,引發殺機。

今年5月3日凌晨3時30分左右,黃男拿剪刀進入前妻房內,刺殺正熟睡中的前妻,兒子聽見母親慘叫,連忙衝出房門查看,發現母親渾身是血躺在床上。兒子試圖奪刀制止,父子從房內扭打到屋外。

黃男將兒子壓在地上猛揍,過程中還用利剪刺傷他身體及喉部,兒子好不容易掙脫,浴血負傷逃跑約20公尺,最後失血過多癱倒跌落水溝。附近鄰居發現後急忙報警,並將母子2人送醫急救,但均傷重不治。

起訴指出,黃男不但不感念前妻收留恩情,還狠心對準2人喉頭要害痛下殺手,手段凶殘,且犯後任意編造行凶動機,將過錯推卸給2名被害人,取人性命又奪人名節,顯然沒有悔過之意。檢方認無,黃男並無精神疾病,沒有不能判死的原因,因此對他求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黃證庭持利剪刺殺前妻與獨子,檢方求處死刑。資料照。(圖/東森新聞)

顯圖勿用▲▼家暴男黃證庭懷疑前妻與子亂倫,持利剪刺殺2人,遭求處死刑。(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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