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郡役所確定不列文化資產! 新莊老街公辦都更審議程序續走

Booking.com

#新莊 #新北 #自由時報


新莊老街的新莊文德段公辦都更案,先前因新莊郡役所(現新莊派出所)涉及文化資產保存爭議而卡關。(記者周湘芸攝)

2019-07-09 14:29

〔記者周湘芸/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2013年推動新莊老街的新莊文德段公辦都更案,先前因新莊郡役所(現新莊派出所)涉及文化資產保存爭議暫時卡關。而經由市府審議會審議,文化局表示,考量建物歷經多次的增改建且無特殊性,已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財政局財產開發科長張志益也指出,若文資爭議已處理完成,都更將回歸正常審議程序。

新莊老街部分路段為新莊文德段公辦都更基地範圍,其中包括新莊郡役所、武德殿和日治宿舍群等歷史建築,其中,新莊郡役所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於去年2月報請文化局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並在去年6月作成列冊追蹤決定。

文化局指出,新莊郡役所今年2月暫定古蹟,隨後2次召開專案小組會議,並在今年6月提送市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審議,考量建物歷經多次的增改建,現存原物件已無法具體呈現其歷史、藝術與科學價值,以及建物造型及清水紅磚牆普遍,無特殊的民間藝術特徵,尚未達古蹟指定暨歷史建築登錄的指定及登錄基準,決議不指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

但文史團體代表賈伯楷認為,目前全台郡役所普遍皆被改建作為警察局或政府機關,而位於宜蘭的羅東郡役所卻可被列為文化資產,不解為何有兩套標準?此外,新莊郡役所現為新北市唯一僅存的郡役所,應符合稀少性及地方特色。

張志益表示,一般都更審議程序須配合文資審議做調整,先前因建物的文資身分不確認使都更審議無法進行,現文化局已確認不列文化資產,相關程序可繼續走完。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Booking.com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