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和派出所收賄包庇賭場 一干人等均判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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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 #台北 #自由時報


2019-04-12 11:1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派出所被控集體收賄包庇業者違法經營「德州撲克」賭場,但全案發生至今已審理逾8年,被告均依速審法規定獲減刑,其中,曾獲北市警界最高榮譽「金吾獎」的巡佐許德道,原審雖獲判12年,但高院更二審去年8月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改判7年半,至於時任派出所所長吳鈞軒,高院更一審雖獲判10年半,但更二審改判8年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至於同案被告警員孫秉鋒,因被查出共同經營賭場,原審獲判2年徒刑、緩刑3年,支付國庫30萬元,更二審改判6月徒刑,撤銷緩刑宣告;賭場業者周長華,原審獲判1年半,也獲減刑為7月。最高法院今也駁回定讞。

全案源於,經營賭場的松聯幫大哥周長華等人,於2008年12月30日在大安區通化街一處地下室開設賭場,業者為獲得轄區派出所包庇賭場,透過管道結識派出所巡佐許德道,好向時任所長的吳鈞軒詢問是否願意收賄包庇;吳應允後,獲業者按月給付賄款。

原審判決指,2009年3月起,業者按月送賄款到安和派出所旁,由許德道出面領收;許拿到6萬後,扣除自己應拿的1萬元,餘款5萬再給吳鈞軒。但一干人等行收賄過程早被台北市調處監控,事後均被依法起訴。

原審審理後認為,相關證據無法確認吳鈞軒收賄,判決無罪,但高院更一審依通訊監察譯文改認吳有收賄,改判10年半,更二審獲減刑為8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許德道原審獲判12年,更二審改判7年半,褫奪公權4年。

安和派出所時任所長吳鈞軒與巡佐許德道等人被控收賄,以包庇轄內業者經營賭場,事後均被查辦;最高法院今依法判吳有期徒刑8年,許有期徒刑7年半。(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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