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少女去旅館拍淫照過18歲生日 「色淫師」隔天進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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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川申過去替多名女大生拍攝淫照,被台北地檢署主動分案調查。(圖擷取自Dcard)

2019-08-17 00:5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網路化名「穆川申」的攝影師蔡哲凱遭女網友爆料,以拍攝「藝術照」為名義大搞7男戰6女「群交趴」,先前被台北地檢署依「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起訴。他15日替一名少女過18歲生日並拍攝淫照,16日就發出自己被捕的訊息。

                                                                            <p>蔡哲凱向檢方辯稱自己拍攝的照片是藝術,仍被起訴。(資料照)</p>                        <p>化名「穆川申」的攝影師蔡哲凱過去曾公開坦承「我就是色淫師」,他在14日深夜將一名隔天才滿18歲的少女帶進旅館,並在跨日之際拿出打火機給少女充當蠟燭許願並且吹熄,接著開始拍攝淫照,他在Instagram發文強調,「我拍這種東西,一定得成年」。</p>                                                                                <p>蔡哲凱發文講述自己替1名剛滿18歲的少女拍攝淫照,引發熱議。(圖擷取自松山西口前IG)</p>                        <p>他在文章中提到,該名少女在「成年」前2年經常私訊想要被拍淫照,他認為「這樣子的東西不是不能拍,只是還沒到時候」,但「很榮幸讓這個女孩一直等候到這天」,將少女帶進旅館後,「一直到了18歲,0時0分過後,我才開機,按下第一張快門」。</p>                                                                                <p>蔡哲凱拍攝女子的身分證存證,強調她已經「成年」。(圖擷取自松山西口前IG)</p>                        <p>有網友發現,蔡哲凱在貼文內不斷強調少女「成年」,但根據《民法》規定成年是指年滿20歲、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並非年滿18歲、具有完全責任能力之人,若少女家屬不知情女兒與蔡在旅館內過夜未歸,依舊可對蔡哲凱提出刑法「和誘罪」告訴,經起訴後還可向法官聲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p>                                                                                <p>蔡哲凱16日進警局,並要求大家先別問原因,疑與拍攝淫照有關。(圖擷取自松山西口前IG)</p>                        <p>蔡哲凱在16日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發出照片,當中能見他坐在警局內,雙手被警方銬上手銬,他在圖片中以文字寫道:「為什麼我的一生總在多彩多姿著,拿回手機了,先別問,我的8月16(日)整天」。目前尚不清楚此案是否確與替剛滿18歲少女拍攝淫照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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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西口前Instagram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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