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女子受傷救護 記者竟遭男友打斷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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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台記者(右)左手臂骨折。記者林伯驊/翻攝
電視台記者(右)左手臂骨折。記者林伯驊/翻攝

高雄鹽埕區今天凌晨一件女子受傷救護案件,電視台徐姓男記者前往採訪,竟遭其蔡姓男友怒嗆「你不走,我就要打你」,隨後持鐵棒痛毆5、6下,徐男右手持攝影機,左手擋攻擊,導致左手臂骨折,經送往阮綜合醫院診斷得開刀救治,徐在醫院告訴警方,一定要提傷害告訴。

警方調查,23歲蔡男有毒品前科,經請回派出所說明時,情緒仍相當暴躁,反對到場的媒體喊「你拍啊」,不過事發時並無吸毒或喝酒的情形。蔡男供稱,他認為是家務事,保護家人不想曝光,不希望記者採訪才動手。

不過,今凌晨12時40分原通報救護案件,事發在鹽埕區光榮路的透天厝,徐姓記者和消防人員約同時到場,徐男在透天厝前路上拍攝,蔡男動手打人後,15分鐘後光明里長葛吉雄趕緊通知轄區五福四路派出所。警方趕到場,現場已沒有衝突,蔡男也返回屋內,透過家屬勸說才將蔡請回派出所說明案情。

警方指出,徐男採訪時強調「這裡是公眾場所」,就醫後診斷左手臂閉鎖性骨折,排定今天下午動手術,蔡男經警詢後依傷害罪函送法辦。警方也譴責對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施暴行為,以維護記者採訪自由及人身安全。

至於當時蔡男的女友受傷需救護原因,警方表示女子第一時間說摔傷,傷勢疑和蔡男有關,警方已通報為疑似家暴案件,將深入偵辦。

蔡男(左二)打完記者被請回派出所說明案情。記者林伯驊/翻攝
蔡男(左二)打完記者被請回派出所說明案情。記者林伯驊/翻攝

電視台記者(左一)採訪遭打斷左手臂,高雄市府警察局長陳家欽(中)上午到醫院探視。...
電視台記者(左一)採訪遭打斷左手臂,高雄市府警察局長陳家欽(中)上午到醫院探視。記者林伯驊/翻攝

報導來源:聯合新聞網【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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