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遭打斷手骨 大高雄記者公會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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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台記者(左一)採訪遭打斷左手臂,高雄市府警察局長陳家欽(中)上午到醫院探視。...
電視台記者(左一)採訪遭打斷左手臂,高雄市府警察局長陳家欽(中)上午到醫院探視。 聯合報記者林伯驊/翻攝

    駐地高雄的電視台徐姓攝影記者,今天凌晨採訪鹽埕區一女子受傷救護事件時,遭女子的蔡姓男友以長棍毆打,致左手尺骨斷裂。大高雄新聞記者公會對此事已發表聲明譴責暴力。

    高雄市警察局鹽埕分局五福四路派出所員警今天表示,原先是消防局凌晨獲報鹽埕區發生這起女子跌倒受傷需救護案,徐姓記者聞訊前往採訪,蔡男發現媒體記者在場,上前怒嗆要求離開,接著手持長棍毆打,徐男急忙用左手臂保護頭部,造成左手尺骨骨折。

    在一旁的里長見狀急忙上前勸阻並報警,員警趕到現場找到已返家的蔡男帶回調查,徐男送醫後住院開刀,並提出傷害告訴,警方製作完雙方筆錄後,將蔡男依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對於高雄市攝影記者採訪遭施暴受傷住院,大高雄新聞記者公會發表聲明嚴厲譴責暴力,同時支持對施暴者提出告訴。

    大高雄新聞記者公會聲明表示,台灣是民主社會,人民有知的權利,新聞記者秉於天職,依律法採訪,卻遭公然施暴,侵犯記者新聞採訪權,人身受到侵害,公會提出嚴厲譴責。

    大高雄新聞記者公會要求記者採訪權應受保障,新聞自由應受維護,這是普世價值,任何人都不應挑戰,也不能挑戰,公會促請警方嚴肅徹查事件,依法嚴辦施暴者,並妥善保障記者採訪權。

    蔡男(左二)打完記者被請回派出所說明案情。 聯合報記者林伯驊/翻攝
    蔡男(左二)打完記者被請回派出所說明案情。 聯合報記者林伯驊/翻攝

      報導來源:聯合新聞網【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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