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不滿增劃編遭「插隊」 豐濱港口族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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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太陽的孩子」電影中,還我土地爭取多年還要不回來的劇情真實上演中。花蓮縣豐濱鄉港口部落土地抗爭廿八年,總算去年十月底土地管理機關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鄉公所完成土地現勘,即將取回土地之際,傳出「有人插隊」,土地自救會成員陳英彥昨率族人到鄉公所抗議!

現勘逾三個月無下文 自救會批公所

馬庫達愛土地自救會成員陳英彥說,港口部落位於東管處轄區的八二三、五九二地號土地,去年十一月由立委鄭天財邀東管處等單位現地會勘,還說「增劃編保留地」可行,原以為很快就會收到縣府保留地增劃編初審同意清冊,並設定登記土地他項權利,但時間過了三個月「至今沒有下文」。

她說,依公有土地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的作業規範,受理二個月內要辦現地會勘並完成審查,一個月內完成審查清冊送縣府,縣府於十五天內行文公有土地機關表達意見,但豐濱鄉公所長時間拖延,「難道要重演『因為颱風所以把文件吹到不見』情節」?

陳英彥說,不僅如此,五九二、八二三地號去年底有四人突然「插隊」收割抗爭成果,還透過鄉長送土地「四鄰證明」來申請保留地增劃編,導致母親繼承的土地被列為「爭議地」。

她說,從戶籍謄本可知,這四人很早就從她母親的張姓家族分出,也無實際耕作事實,卻跑來瓜分張家的地,質疑當初用以證明耕作事實的「四鄰證明」是有問題的,鄉公所沒盡查證責任就收件。

豐濱鄉長籲爭議回歸部落解決

豐濱鄉公所拿出保留地補辦增劃編的初審清冊,已分成五十三案件。鄉長劉靜芳強調,本來就預計二月底前要送件,目前清冊中多數已符合補辦增劃編要求的原則,僅部份需補齊四鄰證明等文件,清冊將先送交土地所有機關東管處同意後送縣府、原民會,完成的清冊也會補給土地自救會及族人,希望族人「多給鄉公所一段時間」。

至於「插隊」說,鄉公所認為,申請人既提出「四鄰證明」文件,鄉公所也不得不受理,如部落的「家族」有土地繼承爭議,也應該回歸部落自行解決。

  • 花蓮縣豐濱鄉長劉靜芳(右二)請抗議族人到鄉公所溝通,氣氛一度劍拔弩張。(記者花孟璟攝)

    花蓮縣豐濱鄉長劉靜芳(右二)請抗議族人到鄉公所溝通,氣氛一度劍拔弩張。(記者花孟璟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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