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挖國有林地造露營場 2男涉竊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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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新竹、苗栗的露營區亂象鬧得沸沸揚揚,宜蘭縣也不例外!曹姓及黃姓男子涉嫌侵占宜蘭縣員山鄉長嶺路附近面積約2203坪國有山坡林地,未經申請就開挖整地,設置游泳池、營本部及瀑布區等設施,打算建立休閒農場,供民眾露營、遊憩使用,被依竊占罪嫌起訴。

近年露營區興起,山坡地遭違法濫墾、濫伐,造成水土流失問題嚴重,員山鄉五十八歲曹男及五十八歲黃男,遭國有財產署提告,涉嫌於一○五年年月間,侵占中華民國所有,面積約為二二○三坪的山坡林地,該土地的使用分區為森林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

曹男未經申請,就委託黃男在國有山坡地違規整地,設立游泳池、營本部及瀑布區等露營設施,打算建立鳳梨屋休閒農場,供民眾露營、遊憩,做為營利使用,宜蘭縣政府於同年八月接獲檢舉,隨即派員現場察看,發現曹男除侵占國有地,還未經申請在山坡地開發,也違反水土保持法規定。

據了解,曹男的休閒農場朝養殖香魚方向設置,還在向宜蘭縣政府申請階段;偵查中曹男辯稱,該國有地是他向一名黃姓股東承租,原本就有在使用,不符竊占構成要件,他更指出,完全不懂養植跟休閒農業,都委託他人處理。

全案原以不起訴處分,但國有財產署申請再議,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發回續行偵查,檢察官再次偵查後終結,依宜蘭縣政府提供的現場圖、現勘紀錄表,認為曹男及黃男所為涉犯竊占等罪嫌,依法起訴。

  • 2男子涉嫌竊占宜蘭縣員山鄉長嶺路附近面積約2203坪的國有山坡林。(記者林敬倫翻攝)

    2男子涉嫌竊占宜蘭縣員山鄉長嶺路附近面積約2203坪的國有山坡林。(記者林敬倫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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