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第6次酒駕撞傷小孩 想花30萬行善被法官打臉

Booking.com

#集集 #南投 #自由時報


台中高分院認為,之前5次酒駕判刑,都無法遏止何男酒駕惡行,不宜給他緩刑,維持9月徒刑確定。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19-06-11 10:07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南投縣已當了阿公的何姓男子,有5次酒駕紀錄,卻於去年酒後騎機車載孫子,在集集鎮撞傷石姓兒童,南投地院審理時,他願拿20萬元行善換取自由,希望法官給他緩刑,一審法官拒絕並判刑9月,何男上訴二審,宣稱雙親年邁疾病纏身,他願加碼10萬元,花30萬元行善,希望法院輕判與緩刑,讓他照顧家庭,台中高分院卻認為,之前5次酒駕判刑,都無法遏止酒駕惡行,不宜給他緩刑,維持9月徒刑確定,讓他蹲苦窯戒酒癮。

判決書指出,駕照早已吊銷的何男,之前有5次酒駕紀錄,2008年一年之內,就觸犯3次酒駕公共危險罪,南投地院分別判處罰金8萬元,以及徒刑4月、5月,皆可易科罰金,2011年再犯第4次酒駕,法院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2012年又犯第5次酒駕,這次判刑7月,必須入獄。

不料,去年11月15日傍晚,他在集集鎮與朋友喝高粱酒,騎機車載著年幼孫子,行經民生路時,撞上石姓兒童,導致兒童右下腹壁、左側膝部擦挫傷等輕傷,何男的酒測高達0.71毫克,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他向南投地院求情說,願意支付公庫20萬元,聲明法院宣告緩刑,讓他不用入獄,法官不但拒絕,還加重量刑,判刑9個月。

他上訴台中高分院,宣稱他願加碼10萬元,支付30萬元給公庫,充作社會公益善行之用,他還強調,年邁雙親疾病纏身,弟弟未婚且不良於行,希望法官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讓他免除入獄之災,可以照顧家庭。

台中高分院卻認為,之前5次酒駕,刑罰都不能遏止何男恣意酒駕的危險行為,第6次更撞傷兒童,酒測濃度高達0.71毫克,雙親老病之說如屬實,何男更應該不酒駕,而非拿此理由請求輕判,據此駁回上訴,維持9月徒刑確定。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Booking.com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