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公司小開因產品遭刁難 竟砸車又開槍洩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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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雲林縣某預伴水泥公司林姓少東(持有殘障手冊),在該公司越南廠工作時,該公司產品遭業主台塑鋼鐵公司越南廠廖姓監工刁難並罰款,103年11月、104年4月兩度在台灣廖某住處附近,糾集丁姓員工協助他攔車、砸車,第三次104年7月林嫌朝廖妻駕駛座連開兩槍,所幸未造成死亡結果,台中地院依殺人未遂及槍砲罪判7年6月,得易科罰金部分判1年6月。丁姓同夥判5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雲林縣某預伴水泥公司負責人之子林男(33歲),在該公司越南廠工作時,其產品遭買家,暨業主台塑鋼鐵公司越南廠廖姓監工的刁難並罰款,導致該公司無法如期請款,對廖懷恨在心。

103年11月底林男駕駛丁姓員工(70歲)的車子,為了逃避查緝,先以黑色及白色膠帶變造車牌,然後在潭子區廖某住處附近埋伏,當天下午5時許看到廖某車子出現,強制切到廖車前,攔車、砸車。

林嫌憤恨未消,104年6月又偷4面車牌,6月間某日開丁男車子,夥同丁又在廖某住處附近埋伏,見廖妻開車出現,不分青紅皂白攔車、砸車(損毀部分已調解成立)。

林嫌似乎怨恨難消,104年7月7日自己開車,持韓國製半自動制式手槍一支,守候在潭子區廖某住處附近,見廖妻開車出門尾隨在後,而廖妻到某學校準備接小孩下課,在車內等候期間,把車開到廖妻車旁併排,朝駕駛座連開兩槍,所幸沒有擊中廖妻。

台中地院審理,林嫌觸犯槍砲及殺人未遂,判7年6月,併科6萬元。另林嫌有強制罪、偽造文書、加重竊盜等罪合併判處1年6月(得易科罰金)。丁嫌兩次強制罪判處5月徒刑。

  • 水泥公司小開因產品遭刁難 竟砸車又開槍洩恨被判刑。(記者楊政郡攝)

    水泥公司小開因產品遭刁難 竟砸車又開槍洩恨被判刑。(記者楊政郡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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