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化南新村若成文資 政大校長︰市府應補償20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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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台北 #自由時報


2019-07-03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國立政治大學原計畫將教職員宿舍所在的「化南新村」拆除,改建為法學院教學大樓,但去年一月台北市文資審議委員會將其登錄為「聚落建築群」,導致計畫生變,政大不服結果,向台北市法務局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起行政訴願,台北市文化局被認定有行政瑕疵,文資案被撤銷須重認定。文資會本週一進行「政大翻案」後的第二次會勘,由政大校長郭明政親自出馬,郭認為「文化固然重要,但教育學術也很重要」,若再度被指定為文資,市府應給政大兩百億元或相同大小土地做補償。

郭明政︰市府應給政大同樣大小土地

郭明政在會勘時表示,該地原計畫蓋法學院,若被指定為文資,市府應給政大兩百億元,或給同樣大小的地補償,「台北市政府要有氣魄一點,兩百億編出來,我地都交給你,讓你去管!」

郭明政也感嘆表示,所有國立大學像是台灣大學、台北大學等,都有相當具規模的法學院,政大卻沒有,「以後隨便判你們死刑判錯,不要怪啊,因為他(指學生)沒有得到好的教育」。郭認為,文化固然重要,但教育學術也很重要。

居民︰應在文資保存與教育尋求平衡

與會人士表示,郭明政在會議內態度強硬,主張政大需要這塊地蓋宿舍及大樓,卻提不出縮減「聚落建築群」或不具文資的理由。當地居民陳鋒表示,政大應在文資價值保存與教育發展兩者間尋求平衡兼顧,與社區共存共榮為原則,不需和民眾為敵。

化南萬興願景團隊召集人陳淑美表示,化南新村保有良好文人聚落建築群,具有歷史及文化集體記憶,已成為重要文化資產案例,逐漸轉化為社會教育資源。政大過去以需龐大修繕經費做為反對理由,但文資維護經費各類不等,文資價值需先認定,再做經營,且當地社區、居民也願意給予政大協助。

文化局︰容積移轉只限在私有產權

文化局表示,政大校長當天提出的意見,文化局及文資委員均已聽到並尊重,也希望政大能了解文資委員對文化資產價值審查的獨立及依法判斷。至於政大表示若被指定為文資,市府應給錢或給地,文化局說,容積移轉依據文資法第四十一條,只限在私有產權,公有機關學校依法無容積移轉可能。

                        <p>政大教職員宿舍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政大提起行政訴願,文資案被撤銷須重認定。(北市文化局提供)</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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