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冒名楊伊湄詐財 愛情騙子假釋期間再騙婦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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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 #台北 #自由時報


2019-04-28 12:3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金聖傑曾冒名「台大十三妹」中的楊伊湄,詐財得逞遭判刑確定;但假釋期間卻又透過「愛情公寓」對孫婦佯稱自己是台大醫院約診醫師、教授、國安局長,成功交往並結婚後盜刷信用卡或預借現金,再度詐得540萬餘元。士林地院上週審結,依偽造文書、恐嚇取財等3罪判金有期徒刑4年2月,2個詐欺得利罪則獲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金聖傑2016年6月15日假釋出獄,同年底詐騙已有小孩的孫婦交往,兩人隔年2月結婚,金隨即一人分飾多角創立LINE「國安」群組,營造群組內均是國安局人員假象,孫婦深信不疑。

金聖傑後來接連傳送假的LIN訊息給孫婦,騙稱孫的兒子性侵害女生,且「你兒子又強姦1個16歲女生」,甚至指孫的兒子因吸食安非他命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而孫婦也誤信兒子有多次性侵害與施用毒品等情況,遭國安監控中,同意金使用她的信用卡刷卡、預借現金,或由她當面交付款項給金,以供疏通。

金聖傑食髓知味,10月再向孫婦表示,妳的娘家人因涉入刑案被捕,已先代為具保,且自己曾對孫婦母子植入晶片,若拒絕依指示付款,孫家人恐隨時遭槍決,孫婦因害怕趕緊再度給錢。

孫婦直到去年2月初因金聖傑無故失蹤,經報警才知金已因另案遭收押在看守所,她則是金眼中的肥羊。

法官審理後表示,金聖傑屬於累犯,雖司法院大法官認為審酌累犯規定違憲,但金犯罪情節重大、惡性甚深,仍應從重處罰,而金雖認罪並願意賠償430萬餘元,卻因服刑中而無力支付,上週二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恐嚇取財等3罪,判應執行刑4年2月,另依2個詐欺得利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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