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熱防疫措施 違者即起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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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 #桃園 #自由時報


2019-08-17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登革熱確診病例達卅三例(境外移入卅二例、本土一例),市府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已公告登革熱防疫措施,呼籲民眾主動清除家戶積水容器以免孳生病媒蚊;衛生局強調,公告防疫措施後,若查獲積水容器及積水處未清理,或妨礙防疫工作者,可直接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且沒有限期改善空間。

衛局公告持續至10月底

衛生局表示,十五日公告登革熱防疫措施持續至十月卅一日,民眾在這段期間,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及積水處,導致孳生病媒蚊幼蟲,可罰款三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金額;另市民也應配合衛生局及相關局處進行疫情調查、化學防治噴藥作業、隔離等防疫措施,若拒絕、規避或妨礙防疫工作者,依法可處六萬至卅萬元不等罰款。

上次公告防疫在2015年

衛生局表示,上一次公告登革熱防疫措施是在二○一五年,而此次公告前查獲多處積水情形,開立勸導單、要求限期改善後,民眾都已將積水清除完畢,並沒有開罰情況。

一例本土、32例境外移入

衛生局指出,桃園市八月五日於中壢區出現首例本土登革熱個案後(另有境外移入卅二例),立即召開跨局處應變會議,動員四八八人次針對個案住家、工作地等活動地點,實施戶內外化學防治噴藥、環境孳生源清除、家戶健康訪視與衛生教育,並在當地社區設站,進行登革熱抽血篩檢。截至八月十五日,共計清除八七四個積水容器,清運四萬○一四○公斤廢棄物。

未清積水容器等可罰款

衛生局表示,由於天氣炎熱、常有午後雷陣雨,適合蚊蟲孳生,防疫條件嚴峻,因此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公告登革熱防疫措施,若查獲積水容器及積水處未清理,可依法開罰;另外,衛生局也提供防疫登革熱「巡、倒、清、刷」口訣,供民眾清理居家周圍易積水的廢棄瓶罐、花盆、水缸或廢輪胎等參考,以徹底清除病媒蚊孳生源;民眾若對登革熱防治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市民諮詢服務熱線1999,或防疫專線0800-033-355洽詢。

                        <p>桃園公告登革熱防疫措施,呼籲民眾清除病媒蚊孳生源。(衛生局提供)</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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