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紀淑如公文警官遭速懲 警方否認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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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30 21:02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前鳥松分駐所所長紀淑如敘獎浮濫的高雄市警紀醜聞,昨晚經本報披露後,高雄市警局督察室未追究箇中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瀆職刑責,反而迅速將外流紀案懲處公文的警職人員記過調職,並昭告媒體,引發警界非議此舉形同「家醜不外揚、殺雞儆猴」,而廉政署已針對這起敘獎浮濫醜聞展開了解中。

據了解,督察單位原打算追究洩密刑責,並請示檢方,但因懲處紀淑如案的公文為「普通件」,並非「密」件,遭檢方打回票,只好改為內部行政懲處,將涉嫌把公文外流的唐姓警官記過2次。

不過,這起敘獎醜聞並未隨著高雄市警局督察室殺雞儆猴而落幕,廉政署獲悉這起離譜敘獎醜聞,已通知政風單位展開了解。

因警署調查內容明確指出紀案的不少敘獎「無實際出力事蹟、與規定不符及重複敘獎」,撤銷其中411件、608次嘉獎,箇中是否涉嫌偽造文書或瀆職?引起廉政單位的關注。

法界指出,若調查報告內容屬實,「無實際出力事蹟、重複敘獎」恐已構成刑法偽造文書罪嫌。

此外,敘獎浮濫也影響年底個人考績獎金的多寡,並造成其他警職升遷積分排序法益上的不利益,這又牽涉到刑法瀆職或不當得利的刑責問題。

調查報告又指基層業務承辦人員間「尚有因不願配合遭刁難調整業務」,這又有觸犯刑法 134 條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藉勢藉端的問題,在論罪科刑上又可以加重二分之一。

警界痛批,高市警局督察單位處理紀案,外洩「普級」公文的警職迅速記過調職,並昭告媒體,有如拉到大街打五十大板殺雞儆猴,反觀敘獎醜聞涉案官警雖一樣記過懲處,卻未追究刑責,且不得張揚,形同「關起門來打小孩」。

已退休的前台南市警局法制室主任楊健生就指出,他過去在高市擔任駐區督察時就徹查過幹部以上獎懲暗黑內幕,也在局務會議中專案撿討報告,但引起一陣竊笑和鄉愿的回應,終究無疾而終。他無奈表示,「新聞個案祇是徒增員警笑談話題!」

  • 從警的奧運跆拳道銅牌得主紀淑如爆發浮報敘獎,遭到降調。(資料照)

    從警的奧運跆拳道銅牌得主紀淑如爆發浮報敘獎,遭到降調。(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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