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噴槍命案近日偵結 鄺父恐犯過失致死或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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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營 #高雄 #自由時報


監視器拍下鄺男拿噴槍靠近女兒的座位。(資料照,記者黃佳琳翻攝)

2019-04-29 00:3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今年元月發生高市鄧姓女童遭噴槍奪命案,橋頭地檢署經過3個多月調查,偵辦即將告一段落,近日內將偵結。據悉,鄺父恐難逃被追訴刑責,最嚴重的情形,可能構成殺人罪。

今年元月20日,高雄市左營區自由路一家加油站,發生3歲鄧姓女童陳屍BMW轎車副駕駛座,臉、胸、腹部腫漲,檢警辦案人員相驗後,認定她喪命高壓空氣噴槍下,載女童外出的父親鄺男則稱,洗車過程中,女童自行將噴槍放入嘴巴導致死亡。

檢警專案小組幹員勘驗現場錄影帶,採集指紋、DNA,連同錄影帶等證物,送調查局、刑事局和法醫研究所等單位鑑定或化驗,以釐清鄧童是自行將噴槍放入嘴巴,或是有外力介入導致死亡。

據了解,所有鑑定報告均出爐,橋頭地檢署並傳喚女童雙親,詢問2人對報告內容有無意見,刑事局幹員另對鄺父進行測謊,結果他對於鄧童自行把玩噴槍,或有其他外力介入導致死亡等關鍵疑點,部分未通過測謊,因此他供稱小孩把玩噴槍致死,檢警辦案人員持保留態度。

法界人士則表示,檢方結案方向不外乎三種情形,但不論何種結果,鄺男均難逃被起訴。

一、鄺男把噴槍放在車內,讓女童輕易取得把玩喪命,明顯有過失。

二、鄺男涉嫌持噴槍與女童玩耍,不慎朝其臉部等處噴氣致死,也要負過失致死罪,刑責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鄺男要女童張開嘴,朝裡面噴氣,可預見會發生死亡意外,卻執意為之,則有可能觸犯殺人罪,刑責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據悉,檢方經過多方調查,偵辦行動接近尾聲,最快月底前結案,偵查結果備受矚目。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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