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報案丟皮夾 竟摸走警用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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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好大膽!警員面前偷電腦!

41歲的蘇姓男子16日下午到屏東縣里港警分局大平派出所報案,趁警員製作筆錄時,將放在警員辦公桌上的M-Police警用電腦偷走,警方發現電腦遺失後趕緊調閱監視器,並立即逮人,所幸警用電腦在失竊1小時後就被尋回,未造成任何個資外洩。

蘇嫌向警方報案指稱他在里港一處釣蝦場內遺失皮夾,在警員製作筆錄時先拿起桌上的抹布,覆蓋在M-Police警用電腦,伺機連同抹布將警用電腦放進自己的背包中,完成報案程序後就離開派出所,行竊過程被派出所內的電眼全都錄。

M-Police警用電腦約與一般5吋手機大小相同,除了搭載高解析度的錄影鏡頭、3.5G行動通訊模組,還具有人臉辨識、車牌辨識、影像傳送等多元化功能。由於龐大的資料庫中有完整的車牌、身分證等資料,恐有個資外洩的疑慮。

里港分局指出,該警員發現警用電腦失竊後,立即鎖定蘇男並動員圍捕,約1小時就在九如鄉新維街一帶找到蘇嫌,並在蘇嫌斜背包內查獲失竊的警用電腦。

警方調查,蘇嫌有傷害、侵占、家暴及妨害公務等前科,他坦承因為好奇才會竊走警用電腦;由於警用電腦必須輸入警員個人的帳號、密碼才能使用,遭竊期間無個資外洩疑慮,全案除將蘇嫌依法送辦,並檢討相關人員行政疏失。

  • M-Police警用電腦。(記者邱芷柔翻攝)

    M-Police警用電腦。(記者邱芷柔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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